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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月退税的出口企业谨慎处理五件事
时间:2016-5-26 10:59:01 浏览:962次

 


  国家税务总局日前发布的2016年第22号公告提出,为避免因处理不当导致的出口不予退(免)税风险,出口企业应谨慎处理五件事。


1出口退税需按时申报截止日期:4月申报期延长至6月申报期(延期申报除外)

 

2进料加工业务要定期核销截止日期:由4月20日延长至6月20日

 

 


3出口货物收汇勿过期截止日期:由4月申报期延长至6月申报期

 

 


4报关单电子信息缺失应提供资料截止日期:由4月申报期延长至6月申报期

 

 


5出口退税延期申报要重视截止日期:由4月申报期延长至6月申报期